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,树立农业全产业链标杆,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,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,根据自治区农牧厅《关于申报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典型旗县的通知》(内农牧产发〔2021〕308号)要求,现就申报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建设领域
农牧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应符合《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(2020—2025年)》、《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》等相关要求,围绕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(2021-2025)》确定的重点旗县区,突出肉牛优势特色主导产业。
二、建设条件
立足区域优势,在产业规模、市场份额、参与主体、品牌传播等方面有一定基础,在理念、技术、机制等方面引领和驱动本产业。原则上已列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旗县区不再推荐。
(一)产业地位要突出。农牧业全产业链主导产业优势明显、特色鲜明,产业规模较大。农牧业研发、生产、加工、储运、销售、品牌、体验、消费、服务、金融等各个环节和主体链接成紧密关联、有效衔接、耦合配套、协同发展。主导产业在县域“十四五”规划中有明确要求,全产业链产值占县域内农牧业总产值比例超过50%,已初步形成标准化原料基地、集约化加工链条、网络化服务体系、品牌化营销渠道于一体发展格局。
(二)绿色底色要足。围绕构建绿色生产体系,集成推广适应性广、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,绿色田园(牧场)、绿色加工、绿色商贸齐备,实现全产业链绿色化发展。
(三)创新能力要强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,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、资源链,引进培育核心关键人才,建立“产学研用”协同创新机制,拥有授权专利或科研成果奖励,促进技术创新、产品创新、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。
(四)融合层次要深。县域内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,主体多元、业态多样、类型丰富、增收显著。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一产产值比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(1.3:1)。
(五)基础设施要完善。主导产业发展与当地基础设施、资源禀赋、生态环境、经济区位等相匹配,发展功能定位准确,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,服务设施配套,产业发展与苏木乡镇、嘎查村建设、生态宜居同步推进。
(六)参与主体要多元。推动企业、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、农牧民合作社、家庭农牧场、社会化服务组织、小农牧户以及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全产业链建设,形成相互协同、共同发展的格局,通过产业链打造为农牧民增加更多就业机会,让农牧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。原则上“链主”企业为1家自治区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。
(七)联结机制要健全。旗县区党委、政府积极主动谋划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,制定区域内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相关规划,且思路清晰、目标明确、措施可行、并配有相关扶持政策。配有全产业链“链长”,明确“链主”,构建了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,以集团军的方式打造农业全产业链。完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,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渠道。
三、申报程序
申报采取自下而上、自愿申报方式开展。由旗县区农科(牧)局申报,填写《2021年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申报表》(附件1),经旗县区人民政府核准,以政府函件形式推荐至市农牧局。市农牧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遴选,择优向自治区推荐1个全产业链典型县。(国家分配内蒙古自治区2个名额)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。各旗县区要结合国家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农产发〔2021〕2号)和自治区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(2021-2025)》的发展布局,加强指导,精心组织,打造科技驱动、基地推动、企业带动、品牌拉动的农牧业全产业链标杆。针对农牧业全产业链链条短板或产业缺口等薄弱环节,有针对性地扶持或引进一批龙头企业,分层次开展主导产业建链、加工流通延链、科技创新补链、园区集群壮链、融合发展优链工作。
(二)按时上报。各旗县区要梳理县域农牧业全产业链现状、相关产业发展情况,结合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建设条件积极申报,于8月18日前推荐上报纸质材料(一式两份,同时提供电子版)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(三)营造环境。充分运用报刊、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全媒体资源,加强宣传推介,发挥示范带动效果,营造主体参与、社会关注、媒体支持的良好氛围。
附件: 参考——《内蒙古自治区“十四五”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规划(2021-2025)》